2021医疗器械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医用耗材集采是高频词!
医药政策力度空前,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准入管理制度箭在弦上,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出台在即。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根据今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多个部门发布的政策,梳理出医疗器械领域业内关注的内容,供医疗器械企业做好政策前瞻。
3月5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6月4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和要求,组织各地区形成联盟,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执行主体,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6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6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对接,目前北京、安徽等省已完成对接工作。
9月1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人工关节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中选品种开展专项抽检。
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统一指导,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形成国家、省级、跨地区联盟采购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10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3条重点落地举措,提到“力争2022年底前国家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500个。 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1次。”
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征求意见稿)》,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办法和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等文件的出台已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