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青岛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青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7家基层医疗机构由于上述原因被责令暂停开放(部分医疗机构关停期满并整改到位的已重新申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