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逾1012万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规定组织生产,未进行灭菌,被罚款近562万元。
通报称,2020年4月16至4月23日期间,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了批号为20200416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5040000个,该批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其中的2118000个未按照《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工艺文件》的规定组织生产,未进行灭菌;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了批号为20200424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8003000个,该批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未按照《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工艺文件》的规定组织生产,系使用口罩半成品进行生产,且全部未灭菌。
2020年4月28日至5月20日期间,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将未按照《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工艺文件》规定组织生产的上述两个批号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销售给4家单位,货值金额计18732600.00元。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贵州省药监局给与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5619780.00元人民币罚款等处罚。
资料显示,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5日,是一家专业生产卫生材料和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企业。邹刚持股99%,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记者注意到,去年年底,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因抽检不合格被要求召回,而去年上半年,该公司刚主动召回一批产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手术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