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浙江德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法人在区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的远程指导下率先体验了一下足不出户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新功能,操作迅速、简便。这也是瓯海区发放的首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办理完医疗器械的开办、延续等业务后可在省药监局官网顶部用户中心进行法人登录,登录后可直接在“我的证照”菜单下载PDF文件打印。
电子证书是信息时代政府管理、经济运行、社会运转的重要工具和载体,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更安全、更快捷、更方便。电子证书的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纸质发证模式,推动 “互联网+政务服务”迈出新步伐。
同时,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的相关规定也发生了变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延续许可的批准时间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延续起始日为原许可证到期日的次日;批准时间不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延续起始日为批准延续许可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