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关于认定首批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通知》,认定全国105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其中,我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和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等6家医院入选。
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是由医院自主申请、省级中心审核、国家中心核实并同意认定的具有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安全性评价、项目研究能力的医疗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的确定对我省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水平,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确保公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