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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9-09 20
导读

项目概况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

  


项目概况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7901


项目编号:441901-2021-07901


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单根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元) 采购预算金额(元)

1-1 医用内窥镜 高清成人鼻内镜0度 3(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 168,000.00

1-2 医用内窥镜 高清成人鼻内镜70度 2(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 112,000.00

1-3 医用内窥镜 高清儿童鼻内镜0度 7(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 392,000.00

1-4 医用内窥镜 儿童鼻内镜 15(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 840,000.00

1-5 医用内窥镜 儿童耳内镜 4(根)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 22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并负责设备的安装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规定,本项目只允许认定为中型、小型或微型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1《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鼻内镜和耳内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1.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建档入库,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振兴路99号


联系方式:0769-233298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9-22881456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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